为了建立健全考试制度,严肃考试管理,确保教学质量,树立良好的教风和学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郑州师范学院考试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考试管理工作规范。
考试是教学过程和教学管理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是督促学生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全面系统地掌握所学课程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重要手段,是考查学生知识、能力与素质、评定学生学习成绩、评价教学质量的基本形式。
严密、科学的考试制度,有利于形成良好的教风和学风,因此,必须加强考试管理,把好考试命题、考场纪律、阅卷评分关,实现考试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一、考试组织与领导
为了加强考试的组织领导,学院成立考试管理领导小组,由党总支书记、院长、主管教学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党总支副书记、教学办公室主任、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等组成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要认真抓好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在期末考试前应落实以下工作:
(一)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根据人才培养需要,结合本单位学风考风情况,研究落实考试工作的措施和要求。
(二)召开教职工会议。布置有关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命题及试卷审定、监考职责的培训、试卷评阅、保存和成绩录入等,以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展开。
(三)召开学生考试动员会。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明确考试的目的、要求和纪律,教育学生端正考试态度,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消除考试作弊动机,树立公平竞争意识。
(四)实行考场管理巡视制度。考试期间,由党总支书记、院长、主管教学副院长、党总支副书记、教学办公室主任、各教研室主任和任课教师进行巡考。
二、考试目的与考试方式
考试的目的在于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指导和督促学生系统学习和复习巩固所学知识和技能,检验学生对教学内容的掌握程度及应用创新能力,并通过考试考核结果的反馈,推动教学内容和方法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在公平公正、严谨规范的前提下,积极改革考试方式方法,强化多元考核,注重过程性评价,加强对学生综合分析能力、方案设计能力和批判性思维的考核,使考试能够全面反映教学目的的达成情况。
注重考试方法多元化。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学目标,科学设计考试方式,可采用笔试(闭卷、开卷)、口试、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综合性大作业、小论文、答辩、作品设计、上机、实验、课堂展示、操作演示、撰写文献综述及调查报告等各种方式。
加强过程性评价,鼓励教师综合运用多种过程考核方式,科学引导学生注重过程学习,过程性评价原则上应至少包含3种(含3种)以上的评价形式。过程性评价方式可包括课前预习、课程作业、课堂学习、课堂讨论、团队作业、阶段测验等。原则上期末考试成绩权重不超过70%。过程考核成绩应有明确的评分标准,且具有足够的区分度,每项过程评价成绩应记录在案,并允许学生查询。
三、考试命题
学院负责所开设课程的考试命题、试卷保密、试卷送达与回收、阅卷评分、成绩登记与公布、考试分析和试卷保存等工作。
课程所采用的考核方式依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每门课程必须同时进行A、B卷命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的制定等。试卷采用学校的统一格式。
A、B两套试卷中一套为正卷,另一套为副卷。两套试卷应同时拟定,拟定前应先填写《命题双向细目表》。A、B卷的覆盖面、难易程度、题目分量应相当,重复率不超过10%。考试试卷与3年内已使用试卷的重复率不得超过30%,不得采用同类考试中已经使用过的试卷。
试卷由教研室(系)主任负责组织命题,试卷由学院随机确定正卷和副卷。正卷为当即使用卷;副卷为备用卷。正、副卷一旦确定,包括命题教师在内的任何人无权更改。
考试命题工作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牢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注重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品德修养、知识见识、奋斗精神、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和宗教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试卷除了题目本身要科学、合理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试卷的容量
试卷的容量是由考试时间来决定的,一般以70%的学生能在70%的时间内把考题做完为宜。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二)命题范围和试卷的覆盖面
教学大纲上所规定的教学内容都应在命题范围内。以章计算,覆盖率应为100%,即每章都应有题;按节计算,覆盖率应不低于80%。
(三)题型
为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应变能力,从不同的角度对学生进行考查,题目类型一般不少于6种。
判卷给分客观、答案明确的试题称为客观性试题;正确答案可用多种形式表述、评卷者须凭主观经验给分的试题称为主观性试题。客观题和主观题在试卷中应各占一定的比例,一般文科以5:5,理科以6:4为标准,且上下浮动不要超过10%。
(四)试卷的难易度
不同难度的题目要有适当的比例,大体上可按“容易:一般:较难=2:5:3”的比例安排。就内容而言,“三基”方面的题目可占60% 左右;综合运用方面的题目可占30%左右;有较大难度,为少数水平较高的学生设置的题目占10%左右。
(五)试题的编拟、选取应注意技巧性、趣味性,力求新颖,不落俗套,但避免出“偏、怪、刁”题目。试题所代表的应是考试内容中的实质性东西,或是对基本技能,如阅读能力、表达能力、分析能力、综合能力的考查。
(六)试题用语应力求简练、准确,其含义和答案应是明确而有定论的。选择题的选项最好不要照抄教科书上的原话。试题材料须标注官方出处,确保来源合规、依据明确。
(七)每学期的期末考试,各门课程无论其是否在学期中间进行过测验或考试,期末考试试卷都必须包含全学期所讲的内容。跨学期的课程,若前面所讲的内容已进行过期末考试,可以只考该学期所讲的内容。
四、为保证试卷质量,应按程序和权限办理试卷的审批。
(一)命题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拟定出试卷后,交由系(教研室)主任和教学副院长按照要求逐项审查,填写《试卷审核表》并签字。
(二)对于质量不高或明显不符合要求的试卷,学院有权请命题教师进行修改、补充或者重新命题。
五、试卷的印制和保管
考试试卷的印制和保管工作由教务处按照规定统一安排,学院配合进行。
(一)考试的试卷由学校指定的印刷厂统一负责制版印刷。在制卷过程中,命题教师要在规定时间内对试卷清样进行校对,以保证试卷的高质量和按时付印。
(二)对制好的试卷和命题及教师交来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教务办绝密保管,直到临考前任何人无权提前看卷、取卷、看答案等。
(三)领取试卷后由教务办检查试卷印制的质量和数量。
为保证所有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公平竞争,考试的题目、答案、评分标准及印制的试卷必须做到绝对保密。
(四)任课教师不得将命题计划或提纲泄露给学生。考试题目确定后,不得再向学生主动讲解复习题目。在辅导学生复习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暗示考试题目。考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拟好后,要及时上交,草稿及时销毁或严密保管。若不能及时上交,应严密保管。试卷要亲自上交,不得在网上流传,不得委托别人代交。一旦发现有泄密现象或有泄密嫌疑,应及时报告教务处启用副卷或重新命题,原题不再使用。
(五)系(教研室)主任和教学副院长在接到命题教师拟好的考题后要及时审核。若决定使用,应尽快转交教务办保管。若需要修改或重拟,应及时办理,尽可能缩短停留时间。
(六)教务办接到试卷、相关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后,应及时锁于专门的保密柜中。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应与试卷分别存放。分发试卷后剩余的试卷或残卷应及时销毁。
(七)打印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打印、校对时不得将试题或试卷擅自带离工作室。制版、印刷过程中的废卷、残卷(包括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要及时销毁,不得当废纸处理。
(八)考试期间,未经允许,学生不得随意进入学院考务办公室。
(九)上述各环节,一旦泄密,当事人须对事故负责,并承担相应的后果。对泄露试题或窃取试题、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者,将按《郑州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视其情节从严处理,并与年度考评和绩效分配等挂钩。
六、考试实施
学院要在统一停课前1周内将《考试科目及日程表》《考场与监考安排》及学院考试工作安排报送教务处。为了避免学生因重修、辅修、跨年级选课造成的考试冲突现象,每个考试时间段原则上只安排一个年级的考试。安排考场监考人员时,小考场(30人以内)不得少于2人;大考场(31—50人)不得少于3人。原则上不能安排超过50人的特大考场。每场考试要安排替补人员若干人在考务办公室待命。
考试前,学院须召开教师和学生动员大会,培训监考人员,学习有关考试规定,做好考前动员和诚信教育工作。
每个考场要配备两名以上监考员,监考员由各学院派出。监考员应认真执行《郑州师范学院监考守则》,对考场纪律负主要责任。监考教师收到试卷袋后应清点试卷资料是否齐全。考试结束,监考教师应认真填写《郑州师范学院考场记录单》并签名,并将作答的试卷、缺考考生试卷、备用卷等一并装入试卷袋内,交学院考务办公室。
学生进入考场时,监考教师负责考场座位的均匀布置,监督学生合理入座,严禁学生自由结合就座。学生必须严格遵守《郑州师范学院考试规则》,违反考场纪律者和舞弊者,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阅卷评分、补考及试卷保存
为了保证考试的公平性和评分的一致性,凡同一教学大纲实行统一考试,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任课教师的课程,必须实行统一评分标准,流水评卷或交叉评卷。非统一考试课程,系主任应对已阅的试卷进行抽查。
考试成绩的计分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课程考试综合成绩的评定原则上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过程性评价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所占比例原则上在30%~50%。高于50%的过程性考核比例向学院申请审批后执行。
各考试课程的任课教师要在该门课程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学生成绩输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考试成绩应按期末考试成绩、平时成绩(注明比例)和综合成绩分别记入学生成绩表(一式三份),一份交学生所在学院办公室存档,一份连同试卷分析报告与考卷一起交主考单位保存,一份由任课教师留存。考查课综合成绩应在考试周前交学生所在学院办公室。
任课教师在成绩输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之前不得接待学生查询,不得向学生泄露考试成绩。任课教师不得擅自允许学生查卷,学生的成绩一经评定,不得随意更改。成绩复核和更正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考试结束一周后,学生通过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查询考试成绩。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学生可参加下一学期开学初的补考,但重修、取消考试资格、缺考和违纪学生不得参加补考。
补考成绩不合格者,必须重修不合格课程。学生补考应按学校公布的补考安排进行,未经教务处批准的补考一律无效。
考试课的课程考核命题计划表、课程考核命题双向细目表、试卷审核表、考试试卷(A、B卷)空白卷、试做试卷、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考场学生名单、作答试卷、平时成绩登记册、学生成绩单、课程达成情况分析报告(分班)、课程考试总结,考查课的学生学习总结和测验情况等评定成绩的依据、学生成绩单等考试档案材料,应及时交主考单位保存,保存期限为学生毕业后两年。
八、考试质量分析
为了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各课程的任课教师都应填写《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表》,完成课程达成情况分析报告,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交学生所在学院保存,一份连同学生成绩单与考卷一起交主考单位办公室保存。
在期末考试结束后,对课程考试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和总结,内容包括:命题的内容、覆盖面、难易程度、阅卷的程序、评分标准、考试结果与预期结果等,依据《郑州师范学院课程考核质量评价表》对每门课程进行课程考核质量评价。
在此基础上,要针对本学院各班的学期成绩进行全面分析总结,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写出学期成绩分析报告,于下学期开学后第三周之前交教务处考务科。
九、对考试中违规违纪情况的处理
对违反考试纪律和考试作弊的考生,按《郑州师范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对违反监考纪律的教职工按《郑州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处理。
郑州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6年4月